韩国演艺圈:父权幽灵下的“绞肉机”
或许很少有人会相信,仅仅在十年前,韩国女性在离婚后的6个月内不能再婚,而男性再婚的时间不受法律限制。结婚之后,妻子和孩子都像附属物一样记入丈夫的「户籍」,日常生活中,如果需要签名,比如家庭交费、银行取款、小孩申请入学等,都必须有丈夫的签名才能生效。十年前,离婚时的母亲不能抚养子女,子女在父母离婚后必须跟父亲一起生活,子女也不可以跟从母亲姓氏。在遗产继承中,女性无法拥有和其他男性成员一样平等父母财产的权利等。甚至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丈夫是韩国人,妻子和子女就能够获得韩国国籍,而如果妻子是韩国人,即使丈夫和子女生活在韩国,也只能持有外国国籍。
而以上这所有违反基本人权和《联合国消除女性歧视公约》的制度,直至2008年1月1日才被韩国政府以内容包含违反个人尊严、违反男女平等精神等规定正式废除。
被废除的「户主制度」,代表了韩国父权制的精神内核,它严格贯彻了儒家男尊女卑的仪式,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当代韩国儒教社会形态中的家庭关系,使妇女成为男性的从属,使父权制成为社会运作的坚定基石。
因此当我们试图探索韩国娱乐工业和韩国社会性别观念,为何会在「精致」和「残酷」、「保守」和「现代」的两极同时坐落,形成东亚乃至全世界罕有的韩国偶像制造「流水线和绞肉机」,那么或许历史会给我们一部分充满意味的答案。
从律法层面被废除已有十年的户主制,规定了韩国家庭传统和性别文化。它主要来源于李氏王朝遗留的父权和宗族制度和日本统治时期的家长制。而这两者又都来自儒家传统文化,其核心就是儒家的父权家长制度。由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让男尊女卑的文化一直延续到现代。譬如,与大部分国家将政治人物印刷在货币上不同,韩币上所印的头像都是儒家代表人物,李退溪和栗谷大师。
尽管从1970年代开始,韩国女性开始觉醒为自我争取权益,但延续千年的户主制在韩国依旧如铁幕一般牢固,直至2008年才正式废除。但制度的终止,并没有让男尊女卑的性别观念和韩国的民主、政治、经济一起变革和腾飞。被松动但从未从根本上被触及的父权制,依旧是这个国家最强硬的历史文化逻辑和性别观念底色。
由于父权制在韩国的强大生命力,即使受过高等教育,女性依旧被期待在婚育后回到家庭照顾子女。这是传统家庭观念、资本主义职场逻辑、国家意识形态三方共谋下的「回家的呼唤」。在这里,曾经告别了封建户主制的父权,又和资本主义并肩站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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