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确立中外合资法
邓小平提出中国搞改革开放搞建设就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主义,现在既然已经认识到和西方的差距,那么就应该取长补短,向西方学习。说着他还举了自己以前去看的别的国家汽车厂的例子,大家都表示了赞同,要引进西方先进技术。邓小平鼓励大家只要努力,总有一天像汽车这些奢侈品也会在中国变得普遍的,大家要有信心,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荣毅仁给邓小平上交了一份建议书,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开始逐步和外国合作,也有了引进外资的想法,但是在有关法律方面真的还很缺乏。这让很多外国投资者和华侨处于一种观望状态,暂时不敢放开手脚在中国投资。邓小平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合资法的出台确实已经迫在眉睫了,这不仅仅是对于中国引进外资和技术有历史性意义,对于中国整个经济的发展都是具有转折性的。
美国的石油大王哈里斯在开会的时候表达了自己想要和中国合作的想法,但是他的合伙人却坚决反对,理由是中国并没有一部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他们的合法权益在中国根本就得不到保障。邓小平在中央把合资法的事情提出来讨论研究,而其中争议最大的问题就是有关限制合资比例的问题。美国哈里斯和中国的合作因为合资法的问题也受到了严重的阻碍,邓小平要法律专家们赶紧制定出一部可行的合资法。
紧张的法律编排工作开始了,由于中国并没有这一方面的经验,邓小平便要他们多借鉴借鉴西方国家的相关法律。荣毅仁还提出了发行债券的提议,虽然开始遭到了质疑,但是他仔细分析了其中的利弊和重要性,表示只要想做,只要敢做,就一定可以做到。他的自信和认真的态度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这件事情也被提上了日程。
虽然专家们都参考了很多国家的相关法律,但是合资法关键条款争议很大,到底要不要限制合资比例还牵扯到了中国到底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中央意见分成两派一时争论不休。这时邓小平站出来做了决定,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让大家豁然开朗,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在邓小平的倡导和支持下,在众多专家的努力下,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终于有了自己的合资法律,这必然会让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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