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阳光下的法庭》—知识产权的侵权与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而在当今世界全球化的趋势中,知识产权也成为了全球化创新发展与创新合作的中流砥柱。
因此,涉外知识产权成为代表当今人类社会创新与合作的热点之一。
近期正在热播的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创作的,以反映法院审判和改革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电视剧《阳光下的法庭》中也将一个涉外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通俗易懂地展现在公众的面前,让大家更清晰明了地理解知识产权的侵权与保护。
剧中的美国艾瑞克公司诉滨海市天健公司专利侵权一案除涉外专利外还涉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医药科学领域,争议焦点集中,法律问题突出。电视剧是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该案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亦是有迹可循。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的指导案例84号“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即剧中涉外专利侵权纠纷案的原型。
指导案例84号的基本案情为:礼来公司诉称自己拥有方法发明专利权,涉案专利方法制备的药物奥氮平为新产品。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公司)使用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制备方法生产药物奥氮平并面向市场销售,侵害了礼来公司的涉案方法发明专利权。礼来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华生公司赔偿其损失等4项诉求。
本案经历两审,根据指导案例所述,本案争议焦点为:华生公司奥氮平制备工艺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其主要涉及三方面:
1、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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