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宏杰福原爱收入差37倍 离婚后财产细节曝光
9日,据台媒,福原爱和江宏杰8日共同宣布结束4年婚姻,双方除了和平协议离婚外,未来也将共同监护一双儿女,小孩的主要生活地点也会在台湾,而两人结婚4年来约赚入2.6亿元台币(约6022万元人民币)的广告代言费,加上位于高雄的百坪豪宅,财产细节也随之曝光。
据悉,此次离婚过程,两人通过协议方式平和地谈离婚及小孩监护权,双方有共识离婚,因此并未通过法院判决。有日媒4月曾报道,由于福原爱日前被曝疑似不伦的新闻,处于不乐观的形势,即使成功离婚,她很有可能要支付一双儿女的抚养费,更指出光是孩子的扶养费就超过5千万台币(约1158万元人民币),很可能要花20年分期付款。而福原爱和江宏杰在高雄共同持有120坪(约400平方米)、估价3900万的房产,是昔日一家四口的爱巢,如今两人离婚,也将进行财产分割。
此外,福原爱婚前的收入就比江宏杰高出37倍,而日本《FLASH》曾公开退休运动员广告价码的排行,福原爱以675万元台币(约150万元人民币)排名第8,江宏杰则是100多万元台币(约23万元人民币),若是夫妻合体就有5、600万元台币,结婚4年来约可赚进2.6亿元(约6022万元人民币)。
因为是跨国婚姻,财产分配程序较为复杂,有律师曾表示一来一往可能至少会耗时1年,但两人人仅花半年就处理完成,可见并未彼此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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