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晓彤1250万片酬仍未讨回,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据天眼查App,毛晓彤(上海)影视工作室与王治等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毛晓彤(上海)工作室请求法院判令映百年公司向毛晓彤(上海)工作室支付电视剧《画江湖之不良人(第二季)》第三期、第四期服务费125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50万元,同时承担因本次维权花费的律师费104800元等,法院予以支持。
6月12日,王治等执行裁定书公开,申请执行人为毛晓彤(上海)影视工作室,被执行人王治、北京映百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案号(2021)京0101执3498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据裁定书显示,经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王治、北京映百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101民初638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即目前毛晓彤1250万片酬仍未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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