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与中国式二胎的困境
近日,电影《我的姐姐》正在热映。影片中父母车祸身亡,留下成年的姐姐和年幼的弟弟,姐弟之间演绎了一场曲折动人的亲情大戏。围绕着父母生二胎是否该尊重子女意愿,姐姐是否必须抚养上大学之后才出生的弟弟,网友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有人质问:姐姐当然该抚养弟弟,不养还算人吗。有人则捍卫女性自由:“为什么这么多女孩甘愿做“扶弟魔”?为什么不跑?”
成年姐姐该不该抚养未成年弟弟,这个问题似乎本不该成为问题。姐弟之间有着天然血脉联系,这种骨肉亲情,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极为珍视的,也因此才有“长兄为父,长姐为母”的老话。而法律上,答案同样很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但是,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却回避了单身成年女性,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就像《我的姐姐》中的女主角安然,父母死亡时,她刚开始工作,还正在备考研究生,虽然她继承了父母的房产,但是要她独自面对抚养弟弟长大的责任,恐怕还是太过艰难和沉重。因为,这几乎等于是过上一种未婚妈妈的生活,她的学业、工作、爱情,恐怕都将被这个年幼弟弟所拖累。然而,弟弟无依无靠,姐姐如果选择逃离,那么放弃自己这辈子最亲的人,自己的恐怕永远都无法摆脱良心的愧疚。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无比艰难的选择。有人说,这部电影反映的只是一个极端个案,但其实,电影是根据真实故事所改编,它所折射的,其实是中国式二胎的困境。
近些年,在生育政策的放开大背景下,夫妻高龄却拼命抢生孩子,成为我们社会一道独特的景象。类似母亲生二胎,第一个子女已上中学甚至大学的新闻可谓比比皆是。在山东枣庄,甚至出现了这样一个家庭,67岁的高龄产妇,不顾成年子女的反对,坚持生下孩子,这个新闻一度冲上了热搜。
当然,我们不应该苛责那些高龄抢生二胎的父母们,生育是每个人的权力,任何人包括子女都无权干涉。中国人传统中有一种多子多福的传统,在计划生育的年代,许多家庭的生育欲望被压制,在生育放开之后,那些尚未老去的夫妻,终于可以在有限的人生中,抓住最后的生育机会,他们又有什么罪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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