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虹市首富》被诉剽窃二审开庭,原告坚持不和解
还记得三年前一上映就斩获25亿票房的“特笑大片”《西虹市首富》吗?
2018年7月,电影《西虹市首富》上映以来,凭借其优秀的剧情设计引发了观众的广泛讨论,其中众多情节也是至今还被人津津乐道。
2019年,王某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电影《西虹市首富》的出品方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等六方起诉至法院,王某称剧本《财产继承者之“有钱了”》是自己于2015年7月至9月创作的,虽然并未发表,但为了寻求投资方而进行过小范围的对外宣传。王某观看了电影《西虹市首富》之后,认为两部作品在主要人物关系、故事情节方面存在大量相同或近似,涉案电影剽窃了涉案剧本的核心独创情节,开心麻花公司等六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主张的著作权侵权并不成立,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3月18日下午2点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据北京日报3月18日消息,《西虹市首富》被诉剽窃二审开庭,电影编剧及开心麻花影业被上诉。以下是北京日报关于此次庭审的报道:
上诉人:曾向《西虹市首富》编剧发送剧本
王女士在2015年7月到9月之间,创作了《继承者》的故事大纲。因为要寻求投资人,剧本在小范围内进行传播。庭审中,王女士表示,她曾将其创作的剧本通过微信发给被上诉人之一的林某宝。不过,王女士没能拿出与此相关的证据。
“因为电影在三年之后才上映,我更换了电脑等终端设备,所以当时的聊天记录都找不到了。”王女士解释称。她还说:“我有一个演员朋友,也是剧本的创作者,曾经在社交场合向开心麻花的经纪人,详细介绍过这个故事。”
王女士认为,《西虹市首富》在人物设定、特殊事件、特殊场景以及结局的反转剧情上与王女士创作的《继承者》剧本存在大量的近似。由于电影《西虹市首富》是以电影作品的方式呈现,而《继承者》剧本则是以文字作品的方式呈现,二者在表述上虽有所不同,这些相似点不是概括性的、一般性的叙事情节,而是具体到了一定程度足以产生感知特定作品来源的特有欣赏体验的情节,这些设定应当被视为上诉人具有独创性的表达。
王女士希望,被告停止侵权、赔偿道歉、并赔偿合理支出费用。
制作方:电影系改编自美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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