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否认给于文凤分10%佣金 家姐罕见露面陪审
周星驰否认给于文凤分10%佣金
周星驰出席庭审
周星驰的姐姐周文姬今日一同出庭
据香港媒体报道,周星驰日前遭前女友于文凤追讨七千万元(人民币约5900万元)投资佣金。今(11月26日),周星驰再一次出席庭审,周星驰的姐姐周文姬也罕见陪同出庭。在最新证词中,他否认02年圣诞节应承认于文凤与她分享10%的佣金:“我和她在圣诞节没有任何Commitment(承诺)。”
周星驰在于文凤代表律师盘问下,他指自98年跟于文凤在一起后,不时跟对方讨论投资话题,包括02年两人在普乐道7号约会也是讨论投资话题,他形容当时两人开始关系后: “渐渐知道我中意看房子,渐渐陪我去看”。他承认在普乐道7号寓所口头答应分享10%利润时,没有向对方说是一种“鼓励”,他解释:“是她一路陪我,一路对我的支持,但这也不是重点。”
于文凤律师继续盘问,指周星驰02年8月至04年3月易手旺角先施大厦物业赚取1300万(人民币约1101万元),但没有与于文凤分享10%佣金。周星驰确认利润属实,但解释为何没有有跟于文凤分享利润时指:“分成大部分都是她提出,可能她没提,所以没给 。”于文凤律师追问“为什么要她提出?”周星驰则回答:“首先,这个是一个说法,一个心意,可能那阵子很忙,有其他事做,这个想法(分红)如果大家说到就会做,可能那会儿忙,不记得了。”
根据于文凤说法,周星驰在02年圣诞节以电话和短信,商业性地承认分享10%佣金给她。因为买入先施大厦时,并未有佣金协定,故她不获分成。周星驰否认说法:“我和她在圣诞节没有任何Commitment(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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