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瑜网络侵权案一审判决书曝光

分类:明星  标签:黄景瑜
社会温柔妹

2020-10-18 20:52:08 5180.007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10月18日发布的民事判决书,在判决书中明确表示:“未提交事实证据,构成诽谤。语言侮辱,捏造事实的行为构成侵权。发表涉案微博的行为构成侵权。”被告需十日内在微博帐号“凹凸不平up”显著位置向黄景瑜道歉,道歉时间不少于十日,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合理支出共计2万元。

举报声明:该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影乐酷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赞赏
收藏
手机看

扫一扫,手机观看更方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