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飞被曝买水军不付钱惹官司引热议,判决书曝光她赔4万

分类:明星  标签:许飞
一糜阳光

2020-06-29 22:09:19 9690.006

近日,《乘风破浪的姐姐》正在热播,其中“姐姐们”在节目中的若干表现引起热议。

其中“艾瑞巴迪”组合中的成员,歌星许飞曾因为在首轮被淘汰而引起广泛关注,其实关于许飞本身并没有更多的槽点,但许飞在近几个月来可谓是频频有新闻,因此综合来看,许飞反倒是热度频率最高的。

然而今日(6月29日),却有一则官司(判决书)被翻出引起社交平台的讨论。

仔细来看,这则“判决书”实际上是发布在2019年8月27日,然而却在今日引起了社交平台的热议。

判决书挺长,我们长话短说挑重点。

原告诉求:判令许飞工作室、许飞支付宣传费用4万元,其中包括《父亲写的散文诗》3万元,《慢慢的我》1万元,其中这两部作品均为许飞的音乐作品。另外原告还诉求,垫付费用7808元包括(垫付打车、餐饮费用)以及令人瞩目的“微博评论费5545元”。

那么坊间对“许飞买水军拖欠费用被告”的判断是怎么来的呢?

在这里,原告在进行事实和理由陈述的时候,说“……同时提供年度音乐推广服务,费用为15万元。娱悦公司在未收到服务费预付款并自垫差旅杂支与微博评论费用的情况下……”其中也就是这个“微博评论费”让坊间认为许飞“买水军”!

具体情况,原告是这样叙述的,肖某(许飞工作室高管)陆续请原告方给许飞微博安排“评论转发”,其中包括“微博转发、评论数、粉丝点赞数”,随后是一堆具体价格。

然而许飞方对这个陈述否认,称肖某未告知过(许飞方面)“微博转发、评论工作由娱悦公司负责”,并且“许飞工作室、许飞未委托案外人对《父亲写的散文诗》进行宣传”。

然而最终法庭却采信了原告方“本院采信娱悦公司为许飞官方微博提供转发、评论等宣传服务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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