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方就部分公司无权代理行为发声明 将依法追责
6月2日下午,成龙方就近日部分公司声称与成龙本人及经纪公司有关联一事发布严正声明。声明表示自2019年8月起,凡与成龙经纪公司或成龙本人合作或存在关联的情况,公司都会以书面形式出具正式的授权档。声明中强调将对欺诈或无权代理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还列出了曾经有过合作意向但现今已确认不再合作的八家公司。
声明全文如下:
本公司作为成龙先生唯一的经纪公司,近期注意到有些公司声称与本公司及成龙先生有关联,或隶属于本公司。为释除公众的疑虑及误会,本公司特发本声明如下:
自2019年8月起,凡与本公司或成龙先生合作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本公司都会以书面形式出具正式的授权档。如有任何人或公司还没有经本公司授权以本公司名义从事商业活动,均属欺诈或无权代理行为,本公司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另以下八间公司曾与本公司有过探讨或有意向开展合作,但已于2020年3月均已确认不再合作。
Airstar Hong Kong Ltd.
Flmtech Props Services Ltd.
演艺人娱乐裂作有限公司(The Artists Co. Ltd.)
影艺人娱乐裂作有限公司(The Entertainer Productions Co. Ltd.)
新世代流动科技有限公司(JCAM Advance Mobility Co. Ltd.)
恒久置莱(香港)有限公司(Everlasting Property Ltd.)
龙泉有限公司(Dragon Steam Ltd)
江苏胞映天下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如对本声明内容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电邮方式(enquirv@ ickichan.com)向本公司进行查询。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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