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需连登七日致歉声明
6月1日,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Angelababy名誉权案的案件播报,表示5月29日、5月30日,Angelababy两例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相继胜诉。
公告指出,两位被告人在多平台发布针对Angelababy的侮辱、诽谤内容,被判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需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连续七日在公众号上分别登载致歉声明向Angelababy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经济损失。
据悉,星权律师事务所曾多次为艺人代理网络侵权、名誉纠纷等案件,如钟汉良、李现、李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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