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照片门”涉及的15个女星,为何只有应采儿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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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陈冠希、应采儿的家境,陈小春那叫一个惨。
陈小春本名陈小臻,1967出生在广东惠州市,13岁的时候就辍学跟父亲到香港谋生,住在贫民窟,流落街头,有时候晚上饿得睡不着觉,受尽了嘲讽。
跟随父亲到建筑工地打工,因为面黄肌瘦,所以只能干些零活,后来又去干装潢,在那里他领到了第一个月工资300港币。
那段艰辛的生活中,唯一能够让陈小春高兴的就是舞蹈,有事没事的时候自己总是跟着电视上的跳一段。
失业后,又去了发廊做学徒,正是这段经历让他走上了演艺之路。
当时理发的客人说,下午要去面试香港无线电视台的舞蹈演员,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向客人问清楚时间地点后,当天也赶去了考场。
让他出乎意料的是,在跳完几个指定动作和自由发挥动作之后,陈小春竟然被当场录取了。
一转眼,就成了一名签约的舞蹈演员,每个月领700元港币,对于那个时候的陈小春来说,从来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两个月后,为他的偶像谭咏麟做演唱会伴舞,熟练的动作,动情的表演,打动了谭咏麟。
一回生二回熟,后来谭把他介绍给许多大腕明星,点名要他做演唱伴舞。
“我做伴舞的时候,虽然只能围绕在那些明星歌手身边跳,大家看的也是歌手,但我心里会鼓励自己说,台下的观众都是来看我的,这样就跳得更好。”
无论哪个行业只要你做到极致,你就是专业的,陈小春一干就是七年。
直到1992年,陈小春在一次庆功会上,陈小春被同事推上舞台表演节目,他拿起话筒,唱了一首谭咏麟的《水中花》,一鸣惊人。
也正因为这一举动,也引了新工厂老板许愿的注意,后来邀请陈小春组建了唱歌跳舞的团体“风火海”。
从那时,真正开始了他的演艺之路,1994年以男二号的身份出演电影《朝九晚五》。
1996年的《古惑仔》,1998年的《韦小宝》之后,陈小春火遍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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