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商家侵犯李现姓名肖像权,本人委托律师发声明维权

分类:明星  标签:李现
再见皮球

2020-04-30 16:51:02 5940.009

4月30日,星权律师事务所发表针对“网娘公司”与“番茄派”品牌大肆擅用李现肖像一事发布律师声明,称李现与该品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并将持续取证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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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表示该公司的行为未经李现工作室以及李现的合法授权,系刻意误导消费者认为李现与其存在商业合作关系,严重干扰了李现的正常工作,已涉嫌构成对李现肖像权、姓名权的严重侵犯,亦涉嫌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声明中强调侵权公司应立即撤删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的全部广告宣传内容及产品,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李现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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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全文如下: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接受南京李现影视文化工作室(以下简称“李现工作室”)之委托,针对杭州网娘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娘公司”》涉嫌侵犯李现先生肖像权、姓名权一事,指派尹嵩琦律师、李海鸥律师发布本律师声明。

依据李现工作室于2020年4月25日提供的证据以及反映的情况可知:近期以来,网娘公司在其运营的天猫旗舰店“番茄派旗舰店"、淘宝直播等多个网络平台以及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了李现先生的肖像图片、姓名,并配有宣传性文字“现'女友专属套装-套还你美手嫩足”“‘现’女友专属套装牵手的膜法滋养手护”等,旨在利用李现先生的肖像图片,姓名为其销售的手膜,足膜类产品进行广告推广与宣传。网娘公司的上述行为未经李现工作室以及李现先生的合法授权,且该等行为系刻意误导消费者认为李现先生与其存在商业合作关系,客观上严重干扰了李现先生的正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及姓名权。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综上,网娘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李现先生肖像图片、姓名用于商业宣传之行为,系利用李现先生肖像图片、姓名的商业价值实现其营利之目的,已涉嫌构成对李现先生肖像权、姓名权的严重侵犯,亦涉嫌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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