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名誉权案被告人首页置顶公开致歉
3月5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更新黄晓明[微博名誉权案进度,并附上涉案被告的公开致歉信,表示:涉案被告“飒飒不堪行”第一时间将相关诽谤内容删撤,联系原告代理律师诚恳向黄晓明先生表达歉意,并于涉案微博置顶位置向黄晓明先生公开致歉。
原文如下:
针对近期诸多网络用户涉嫌严重侵犯演员黄晓明先生名誉权一事,2020年2月24日,本律师事务所曾接受黄晓明先生委托将新浪微博用户“飒飒不堪行”等诉至法院,并于当日公开案件简讯。
上述案件简讯发布后,涉案被告“飒飒不堪行”第一时间将相关诽谤内容删撤,联系原告代理律师诚恳向黄晓明先生表达歉意,并于涉案微博置顶位置向黄晓明先生公开致歉。
本律师事务所再次提醒广大网络用户,公开发布信息应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尊重他人人身权利,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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