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峥《囧妈》得罪多家电影公司,和观众是两极态度!
对于,字节跳动又能获得什么?我可以说他是真正懂互联网的一家企业。观众有需求,他们就去做了。这次情况也非常特殊,欢喜传媒和字节跳动做的这次买卖,可以说是电影史上一次全新的尝试。字节跳动财大气粗,就是相当于花6亿打个广告。完全没有复制的可能,其他电影制作方只能继续走老路。
再来看《囧妈》出品方之一欢喜传媒,他们说稳赚不赔了。按照票房传统分账算法,电影需要上映达到30亿票房,出品方才能分得6.3亿。很明显,这次电影如果按照影院上线的路走,其实得不到那么多。这次事件以后,欢喜传媒市值拉高了10个亿。
有赚的有赔的有不爽的。23家电影公司联合发表声明,指出欢喜传媒出品的电影《囧妈》互联网首播行为是一种破坏行业基本规则的行为。
但其实说到未来是否有可能复制线上付费观看院线电影,有不少网站做了调查,观众们很多人都说愿意付费。那这样子,影院岂不是赚不到钱了?
最后,对于这次事情我再重申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毕志飞导演发的微博有理有据,但都是针对于之前徐峥做法的一些陈述。我不反对他的这些观点,但是“滚出娱乐圈”之类的人生攻击,我不赞同。
第二,就冲着我这次足不出户就免费看了院线电影。对于此次事件,我的态度始终是站在观众的一方,感谢字节跳动买了这部电影。大家想想为什么那些电影制作方只讨伐徐峥,却没有人讨伐金主爸爸?不言而喻。
第三,《囧妈》没有之前的囧系列电影好看,字节跳动却很有趣。之所以选择这部电影,可以考虑到这部电影比当时其他几部《唐探3》《紧急救援》甚至《夺冠》成本都要低。《囧妈》但性价比肯定是比较高的。
第四,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欢喜传媒和头条可以这样么做,除了造福观众以外,也是符合商业逻辑的,希望大家不要道德绑架。对于以后会有何新的发展,是否会被引入正规机制,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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